19670114 中共中央 关于不得把斗争锋芒指向军队的通知

中共中央通知 1967-1-14

中共中央关于不得把斗争锋芒指向军队的通知

1967.01.14;中发[67]21 号

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主要的工具。它担负着备战和保卫国防的伟大任务,担负着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任务。今后,任何人、任何组织,都不得冲击人民解放军的机关。

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,地方党委把重要档案材料,电台机要人员和机要交通人员,暂时转移到军事机关,这对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,保证党内文电的正常传递,是有好处的,是必要的。但是,有一些地方党委,却借此为名,把文化大革命中整革命群众的材料,也塞进军事机关。更恶劣的是,有的地方党委,自己干了这种事,却嫁祸于人,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,把斗争锋芒指向军事机关。这是极端错误的,是党纪国法绝不允许的。

中央责成你们:

(一)凡属真正的党和国家的机密材料,以及保证党内文电正常传递的人员已转移到军事机关的,应当由你们向群众正面讲清道理。如果革命群众怀疑党和国家机密文件中有整群众的材料要求清查,说服不了的时候,可以采取由你们和革命群众的代表共同封存的办法处理。

(二)凡是把整革命群众的材料转移到军事机关的,必须立即全部取出,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当众处理。

(三)决不准把事实真相掩盖起来,在幕前或幕后煽动群众把斗争锋芒转向军事机关。否则,就是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,就是破坏无产阶级专政,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必须负全部责任。

另外,地方的电台、监狱、仓库、港口、桥梁,由军队负责守卫,也是完全必要的。同样,不准挑动群众对这些地方进行包围、冲击、占据和破坏。

(发至县、团级)